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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的债务催收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债务追收程序首先应对债务人、证明债务的文件以及适当的追收路径进行法律和实际评估。在选择策略之前,需要确定债务人是自然人、受阿联酋普通司法管辖的公司、自由区公司,还是与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或阿布扎比全球市场有关的主体。还应分析合同、发票、交付文件、往来通信、银行流水、支票、其他书面或电子证据、正在进行的法院案件、执行程序以及无力偿付风险。

在阿联酋追收债务时,法院管辖权并不总是仅限于国家普通法院。许多商业纠纷由阿联酋法院审理,但如果债务人、交易、合同或管辖条款与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或阿布扎比全球市场有关,部分案件可能属于这些金融区域法院的管辖范围。因此,第一步是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债权所依据的文件以及可以用于执行的财产。

如果债务人没有就同一债务正在进行的法院程序或执行程序,债务人仍在经营并且可以联系,则可以先进入庭外债务追收阶段。

该阶段包括向债务人发送书面付款要求,并就偿还债务、付款计划、退还货物、提供担保或其他合法解决方式进行谈判。该阶段的目的不仅是取得付款,还包括固定债务人的立场、确认主张金额并保存沟通证据。

与债务人的沟通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通讯工具或其他适合具体案件的渠道进行。庭外阶段的持续时间取决于债务人的反应、文件质量、争议金额以及达成和解的实际可能性。如果债务人无视付款要求、没有充分依据地否认债务、拒绝提供付款担保,或者存在转移资产的风险,债权人应当转入正式法律程序。

在阿联酋启动司法债务追收之前,债权人应当根据请求类型和证明债务的文件确定适用的诉讼时效。根据阿联酋民事法律的一般规则,如果请求被否认,且没有合法理由,十五年届满后该请求不再被审理,但特别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较短期限可能适用于特定类别的请求。其中包括某些定期续生权利、部分专业服务请求或退还多缴税费请求的五年期限,以及部分商人、手工业者、酒店、餐馆和与报酬相关请求的两年期限。但是,如果存在书面债务承认或者证明这些较短期限所涉权利的文件,则自这些权利到期之日起十五年届满后,该请求不再被审理。

诉讼时效通常从权利可以行使之日起开始计算。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承认该权利,可以中断时效期间。债权人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司法行为以主张其权利,也可能对时效中断具有重要意义。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只有在债务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该抗辩时,才会予以考虑。

阿联酋法律规定了多种通过法院追收债务的方式,包括简化的付款令程序,以及在争议需要法院全面审理时适用的普通诉讼程序。

付款令程序可以在债权人的权利有书面或电子文件充分证明、债务已经到期,并且请求涉及确定金额的金钱债务或明确确定的动产时适用。在提交申请之前,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送达付款要求,并给予至少五天的付款期限。随后,债权人向法院提交申请,并附上债务证明以及付款要求已经送达的证明。

付款令应当在申请提交之日起不迟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并应载明应支付的金额或应交付的动产。如果付款令自作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未送达债务人,则该付款令失效。

如果付款令的金额属于一审法院的管辖金额范围,债务人可以在付款令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提出异议。如果金额超过该范围,则按照普通法院判决上诉的规则和期限提出异议或上诉。提出异议或上诉本身并不当然中止执行;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主管法院或法官可以裁定暂时中止执行。

在基于支票的债权案件中,追收策略可能不同于普通合同债权。应在阿联酋付款的支票,通常应自支票载明的出票日起六个月内提示付款。如果银行确认没有资金或余额不足,支票可以具有执行文书的效力,持票人可以依照民事程序规则请求全部或部分执行。因此,支票本身、银行拒付证明以及基础债务证据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普通诉讼程序适用于争议未能通过和解解决,或者不符合简化付款令程序条件的情形。程序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文件开始。在简单案件中,一审审理可以作为参考大约持续六十至九十天;但是,如果债务人提出异议、送达文件存在困难、需要指定专家、文件需要翻译或需要额外开庭,该期间可能延长。一审判决如果未在适用期限内被上诉,可以具备执行条件。

针对一审判决的上诉,可以作为参考在大约三十至六十天内审理,具体取决于法院工作量、上诉文件送达情况、债务人异议范围以及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文件。上诉法院可以维持、变更或撤销一审判决;如果没有进一步上诉或执行中止影响执行,该判决可以被执行。

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各方可以在上诉判决作出后三十天内提出终审上诉,包括请求金额超过五十万阿联酋迪拉姆或者请求金额无法确定的情形。终审上诉本身并不当然阻止上诉判决的执行,除非主管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裁定中止执行。

在法院判决、付款令或其他执行文书具备执行条件后,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执行法院申请启动强制执行。执行程序通常从送达执行文书开始。执行持续时间取决于债务人的财产、银行账户、对第三人的债权、不动产、动产、债务人的配合程度以及执行过程中提出的异议。准确掌握债务人资产信息可以显著加快债务回收。

在执行程序中,可以查封银行账户,查封并变卖动产或不动产,扣押第三人应向债务人支付的款项,并采取执行法院允许的其他措施。在适当情况下,债权人还可以请求采取保全或强制措施,例如限制出境或拘留债务人;但这些措施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时适用,并不是每一项未偿债务的自动后果。

对于外国债权人而言,另一条路径是在阿联酋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命令、仲裁裁决或外国公证文书。申请提交给执行法官。执行命令可以在核查必要条件后作出,包括外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当事人已被适当通知或代表、外国裁判具有终局性和可执行性、不与阿联酋已经作出的判决或命令相冲突,并且不违反阿联酋公共秩序和道德原则。

当普通执行不足以实现债权,而债务人停止支付达到法定门槛的债务时,破产或重组程序可能具有实际意义。根据阿联酋现行金融重组和破产规则,普通债权人或普通债权人团体可以申请启动重组程序或宣告债务人破产,条件是未支付债务或未支付债务总额不少于一百万阿联酋迪拉姆。如果债务人受监管机构监督,该门槛为一千万阿联酋迪拉姆。对于债务人自行提出的申请,执行规则规定了不同门槛:自然人为三十万阿联酋迪拉姆,法人为五十万阿联酋迪拉姆,受监管机构控制的债务人为五百万阿联酋迪拉姆。

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还应根据公司的法律形式、内部文件以及适用的债务责任规则,评估合伙人、董事或董事会成员的地位。宣告公司破产的法院,可以在根据商业公司法律证明董事或董事会成员对公司损失负有责任时,责令其承担公司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支付责任。

还应考虑到,《民事交易法》规定公司合伙人有责任在各自份额的限额内以其个人资金偿还公司债务。此外,如果公司内部文件规定公司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他们就共同偿还债务。

如果您需要阿联酋债务追收方面的支持,我们的团队可以评估债务人状态、现有证据、法院管辖权、诉讼时效、和解可能性、司法路径、执行前景以及国际债务回收策略。适当的追收方式取决于文件、债务人情况、债务人资产以及案件的程序状态。因此,第一步应当是对债权进行结构化的法律和实际分析

06.1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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