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讨论您的案例
我们将分析并提出建议
伊朗的债务追收程序首先评估债务人的偿付能力、其活动领域、商业历史、是否存在债务的书面证据、当前的法院案件和执行程序,以及对债务提出异议的可能性。这一评估决定了在追偿过程中代表客户所采用的策略。
如果债务人目前没有关于追债的法庭案件或未决的法院判决,并且他正在积极从事其活动,那么建议进入非正式的庭外追债阶段。
此阶段涉及与债务人积极谈判,达成协议以支付债权人的债权或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例如,退回货物、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交换服务或货物)。
与债务人的互动始于通过邮件、电子邮件、电话或即时消息发送通知之后。这个过程包括与债务人的密切沟通,以施加持续的压力。主要目标是与关键决策人建立联系,以尽快收回债务。
非正式庭外催收的平均时间最长为 60 天(已商定分期偿还债务计划的情况除外)。如果这个阶段没有带来预期的结果,或者经过初步分析后发现它不适用,您应该通过法院进行追偿。
在提起法律诉讼之前,您应该注意诉讼时效。在伊朗民法中,追债索赔没有时效。但也有例外: 1) 伊朗商法典第 318 条:规定以票据和支票为基础的商业债务的追收时效期限为 5 年; 2) 伊朗保险法第36条:规定保险合同下的索赔期限为两年。如果债务人正式承认债务,则时效期间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伊朗法律规定,可在正常的法院诉讼程序中通过司法途径收取债务。
通常的司法程序是通过向法院提交索赔声明来进行的,然后法院检查索赔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如果索赔需要接受,法院会对其进行登记并向原告发出收据,其中包含案件当事人的数据、提出索赔的日期和案件的登记号。
登记案件后,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并向被告发送相应的通知以及程序文件副本。在法庭听证会上,原告必须提供原件,原告将其副本附在诉状中。被告也承担同样的责任;被告还必须提供他想要在听证会上参考的文件的原件和副本。
如果债权人不是伊朗居民,被告有权要求法院命令原告提供足够的担保,以收回原告可能被判处的法律费用。被告的请愿书仅在第一次听证会后才会被接受。担保金额和支付期限由法院确定,在提供担保之前,案件的审理将暂停。同时,外国债权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免于提供担保: 1)伊朗居民在债权人所在国可免于提供担保; 2)针对汇票和支票提出的索赔; 3)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正式文件的确认。
在法庭审理中,为了查明真相,法院评估当事人的证据、论点以及当事人在程序文件中陈述的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和理由。在查明案件真相后,法院将完成诉讼程序,如果可能的话,将在同一次会议上作出决定,否则必须在一周内制定并宣布决定。
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可以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索赔金额超过 3,000,000.00 伊朗里亚尔。伊朗境内申请人的上诉期为 20 天,国外申请人为 2 个月。如果索赔金额超过 20,000,000.00 伊朗里亚尔,可以就上诉法院的裁决向伊朗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限与对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相同。 最高法院的裁决是最终裁决,不得进一步上诉。
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债权人应启动执行程序。作为执行法院判决的一部分,债权人的债权可以通过扣押和注销债务人账户中的资金来满足;扣押债务人的动产和不动产并随后出售;逮捕和没收证券;逮捕和没收公司股份。
债务人破产程序是收债的另一种选择。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的破产是由于债务人停止偿还必须履行的债务。 在这一阶段,如果债务人的资产不足以完全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则有可能取消债务人为损害债权人利益而进行的交易。这些交易主要包括:1)任何涉及无偿转让或捐赠动产或不动产的交易;2)任何使债务人的动产或不动产成为负担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交易;3)任何意图损害债权人而串通进行的交易。通过撤销上述交易,可以将债务人因此失去的财产返还给他,从而增加清算资产,用于满足债权人的要求以及支付破产程序的费用。
如果您对伊朗的国际追债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支持,我们公司随时准备提供专家协助,以有效解决您的财务问题。联系我们以获得更多信息和我们专家的专业支持。
我们将分析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