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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的债务催收程序首先评估债务人的偿付能力、其活动领域、商业历史、是否存在债务的书面证据、当前的法院案件和执行程序,以及对债务提出异议的可能性。这一评估决定了在追偿过程中代表客户所采用的策略。
如果债务人目前没有关于追债的法庭案件或未决的法院判决,并且他正在积极从事其活动,那么建议进入非正式的庭外追债阶段。
此阶段涉及与债务人积极谈判,达成协议以支付债权人的债权或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例如,退回货物、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交换服务或货物)。
与债务人的互动始于通过邮件、电子邮件、电话或即时消息发送通知之后。这个过程包括与债务人的密切沟通,以施加持续的压力。主要目标是与关键决策人建立联系,以尽快收回债务。
非正式庭外催收的平均时间最长为 60 天(已商定分期偿还债务计划的情况除外)。如果这个阶段没有带来预期的结果,或者经过初步分析后发现它不适用,您应该通过法院进行追偿。
在提起法律诉讼之前,您应该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时效期限为10年。 对于任何企业家或商人就非经销商所售商品的货款提出的索赔,诉讼时效为 2 年。 错过时效期限的后果仅在债务人请求时适用。时效期限因债务人向债权人作出的明示或暗示的债务确认而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计算。
尼加拉瓜法律规定通过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签发付款令进行司法追收债务。
法律案件的每一方都必须在律师的协助下出席诉讼过程的所有阶段,司法机关必须拒绝未经律师签署的文件,并阻止在没有律师协助的情况下采取的行动。在简化流程中以及在发出请求或反对作为支付令的一部分时,如果它们是根据既定模板起草的,则律师的参与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如果在这些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有律师代表或陪同,则另一方也必须有律师代表。
在提出索赔之前,双方必须联系替代性争议解决理事会的办公室或该理事会授权和控制的调解中心,以解决冲突并避免提起诉讼。当事人达成协议不履行的,经司法机关分析该协议是否符合公共秩序及其合法性后,按照法外行为执行程序执行内容。如果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或被传唤人未出席程序,调解申请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民事法院提出索赔,并附上替代性争议解决局或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确认程序已执行,但未达成协议。如果不遵循此程序,索赔将被拒绝。
通常的司法程序是通过向法院提交索赔书来进行,之后法院决定接受索赔,通知被告并准备根据案情审议案件。通常的司法程序适用于索赔金额超过20万尼加拉瓜科多巴的案件。正常程序还处理无法估计索赔金额的情况。
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后,传唤被告在三十天内作出答复。在对索赔的答复中,被告必须否认或承认原告提出的事实。法院将认为被告的沉默或回避反应视为暗示否认可能对他有害的事实。或者,被告可以在答辩或预审中明确同意诉讼请求,承认诉由,然后法院无需证据或任何其他程序即可作出裁决。
应诉期限届满后,被告人经通知不出庭的,应当宣告其因过错缺席。被告未出席并不妨碍诉讼程序的进行,其未出庭将被视为否认事实。
在对索赔作出回应后或相关截止日期到期后,法院将在五天内指定双方进行初次听证会,该听证会必须在指定之日起二十天内举行。初次会议的目的是鼓励各方达成协议,消除所谓的程序缺陷,准确确定各方的主题和反对意见以及讨论的条款;确认提议的证据清单并承认当事人打算在证据听证会上使用的证据。
如果唯一可接受的证据是在审判中提交且未被质疑的文件,则不会举行证据听证会。初次听证结束后,司法机关可以口头作出决定,然后再作出书面决定。如果需要审查已接受的证据,法院会安排证据听证会,在听证会上询问证人、要求新证据并研究专家意见。
在审查证据之后和听证会结束之前,当事人有机会进行结案陈词。结案陈词结束后,法官宣布闭庭,结束案件审理。从此时起,法庭判决的十天期限开始倒计时。
简化司法程序适用于索赔金额不超过20万尼加拉瓜科多巴的案件,以提出索赔的方式实施,法院在5日内作出受理索赔的决定。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后,仅在十五天内按照正常程序传唤被告。
在对索赔提出异议后或在相关期限届满后,法院将在五天内召集当事人参加听证会,听证会必须在通知之日起十天内举行。如果当事人未能出庭,则将适用正常程序。简易审判中听证会的目的与普通审判中初次听证会和证据听证会的目的相同。出示证据后,当事人通过其代表口头进行结案陈词。听证会结束后,法院将在五天内作出决定。
签发付款令的程序适用于收取货币债务,该债务必须具有流动性、到期且可执行,且金额不超过 50,000 尼加拉瓜科多巴。为了实施这一程序,债权人必须提交发出付款令的请求。如果法院认为请求符合程序要求,则将发布命令,指示债务人在 20 天内偿还债务,或在同一期限内出庭,并书面概述法院认为其不应支付全部或部分请求金额的原因。如果债务人未出庭,法院应发布命令,启动执行程序以追回所要求的金额。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对该命令提出异议,债权人的索偿要求将按照简化法院程序进行审理。
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可以在判决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提出上诉。该投诉将在有相关方参与的法庭听证会上进行审议。听证会结束后,上诉法院将在 20 天内做出决定。上诉法院的裁决可在有争议的裁决通知之日起 20 天内向尼加拉瓜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最高法院考虑申诉后作出裁决,该裁决自宣布之日起生效,不得上诉。
一旦判决成为最终判决,债权人必须获得执行令并启动执行程序。最终法院判决可以在生效之日起2年内提交执行。作为执行法院判决的一部分,债权人的债权可以通过扣押和注销债务人账户中的资金来满足;扣押债务人的动产和不动产并随后出售;扣押和没收证券、股息和金融工具;逮捕并控制该公司。
如果债务人有无力偿债的迹象,债权人应考虑债务人破产的选择。 《商法典》规定,如果债务人停止付款,则债务人处于破产状态。除其他外,这类交易包括:与知道债务人停止付款的第三方进行的任何交 易,即使尚未宣布破产;债务人在明知情况下转让的价值或承担的义务超过其所得回报 的交易;以及对到期债务的支付,这些支付并非以现金或票据形式进行。由于取消了这些交易,债务人就有可能得到从这些交易中被剥夺的利益,从而增加清算数额,以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和支付破产程序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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