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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的债务追收

黎巴嫩的债务催收程序首先评估债务人的偿付能力、其活动领域、商业历史、是否存在债务的书面证据、当前的法院案件和执行程序,以及对债务提出异议的可能性。这一评估决定了在追偿过程中代表客户所采用的策略。

如果债务人目前没有关于追债的法庭案件或未决的法院判决,并且他正在积极从事其活动,那么建议进入非正式的庭外追债阶段。

此阶段涉及与债务人积极谈判,达成协议以支付债权人的债权或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例如,退回货物、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交换服务或货物)。

与债务人的互动始于通过邮件、电子邮件、电话或即时消息发送通知之后。这个过程包括与债务人的密切沟通,以施加持续的压力。主要目标是与关键决策人建立联系,以尽快收回债务。

非正式庭外催收的平均时间最长为 60 天(已商定分期偿还债务计划的情况除外)。如果这个阶段没有带来预期的结果,或者经过初步分析后发现它不适用,您应该通过法院进行追偿。

在提起法律诉讼之前,您应该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时效期限为10年。债务、利息、股息、租金以及每年或更短时间间隔到期的所有索赔的追收时效为 5 年。初审法院和上诉法院仅应被告的请求才适用错过时效期限的后果。债务人承认债权的,时效期间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黎巴嫩法律规定,可在正常的法院诉讼程序中通过司法途径收回债务

通常的司法程序是通过向法院提交索赔书和附件副本来进行的。支付法庭费用后,法院于当天将索赔登记在专用登记簿中,按照收到的顺序分配一个唯一的编号,加盖法院印章,并在所有副本上标明登记编号和日期。

如果索赔价值超过一百万黎巴嫩镑,则当事人需要聘请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不允许在没有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索赔。

登记索赔后,索赔连同所有附件均移交给被告。被告有义务在收到索赔之日起十五天内提交答复,并附上证实被告立场的所有文件。原告可以在收到异议后十天内通过向被告发送副本的方式对被告的异议作出回应,被告也可以在同一期限内作出回应。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都无权提交新的陈述,除非有充分的理由。

提交申请截止日期后的第二天,办公室主任或秘书有义务将案件移交给法院院长,法院院长指定一名法官准备案件审理。在准备案件听证时,法官可以命令当事人就其主张或抗辩提供事实或法律解释,并出示所依据的文件,但当事人有权讨论向法院提交的任何新文件或材料。法官还可听取各方意见,以寻求双方和解。这一程序结束后,法官将案件送回法院办公室。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和解,主席将确定召开会议的日期,以审议案件。

在金额不超过80万黎巴嫩镑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法官可以在登记索赔后立即确定听证会日期,并在第一次听证会上听取各方的意见,而无需交换陈述。

双方可以提交一份联合书面声明,表明他们仅限于声明中提出的书面解释。如果法院认为无需进行口头辩论或进一步证据开示,并且案件已准备好作出裁决,则可以不安排听证会而作出裁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必须在收到联合申请之日起30天内做出决定。

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没有提供辩护陈述,法院在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可受理、理由充分的情况下,初步作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决。

如果各方出庭,法院应主持诉讼程序,在各方结束辩论后,法院院长应决定审判结束,并确定在不超过六周的期限内做出最终判决的日期。各方均可在辩论结束后三天内提交书面陈述,以澄清或纠正某些问题。如果在辩论结束后但在做出判决前出现了新的情况或以前未知的事实,法院可主动或应一方请求重新启动诉讼程序,并将案件重新列入辩论日程。

对于一审法院的裁决,可以在裁决通知后 30 天内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索赔金额必须超过 300 万黎巴嫩镑。上诉法院的裁决可以在裁决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黎巴嫩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前提是索赔金额超过600万黎巴嫩镑。撤销原判上诉不得中止被上诉判决的执行,直至其被撤销,除非法院决定在提供相应保障的情况下中止执行。最高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应当启动执行程序。判决可以在10年内执行。作为执行法院判决的一部分,债权人的债权可以通过扣押和注销债务人账户中的资金来满足;扣押债务人的动产和不动产并随后出售;逮捕和没收证券;逮捕并没收被告的债务。

从公司或商人追收债务的另一种选择是债务人的破产程序。根据黎巴嫩商法典,每个商人如果停止偿还商业债务并通过明显非法的手段维持其财务声誉,则被视为破产。在此阶段,如果债务人的资产不足以完全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则可以取消债务人意图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而进行的交易。如果债务人在法院确定的终止付款日期之后或该日期之前二十天内实施以下行为,则对所有债权人均视为无效:无偿交易和转让,但普通小礼物和赠品除外设立慈善基金;在债务到期之前支付债务,无论支付形式如何;不以货币履行货币义务,而是通过汇票、承兑汇票、转让以及其他通过财产转让履行义务的方式履行货币义务;合同或司法抵押、动产质押或使用债务人财产以担保先前发生的债务的权利的登记;与了解债务人破产的交易对手达成的有偿交易。申请取消上述行动的时效期为自破产开始之日起 18 个月。针对上述行为提出撤销诉讼的时效为破产之日起18个月。由于撤销上述行为,可能会将债务人因这些交易而失去的财产归还给其,从而增加清算资产,以满足债权人的要求并覆盖破产程序的实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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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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