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n img 纳米比亚的债务追讨

纳米比亚的债务追讨

纳米比亚债务追讨程序首先应当从对债务人和债权本身的法律、商业和证据评估开始。在这一阶段,债权人应核查债务人的偿付能力、实际经营活动、登记资料、企业历史、可供执行的财产、正在进行的法院案件、可能存在的执行程序、合同、发票、交付文件、往来通信、债务承认以及债务人可能对债权提出的抗辩。

如果债务人是公司或其他已登记的经营主体,分析还应包括通过纳米比亚企业和知识产权登记主管机关核查其资料。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在纳米比亚,公司和其他已登记主体在登记后仍负有持续义务,包括提交年度资料、缴纳年度费用、更新登记地址并维持正常的登记状态。债务人的登记状态、登记地址、行政义务履行情况以及被注销登记的风险,可能影响付款要求的发送、文件送达、追讨策略、执行计划以及提起诉讼的实际价值。

如果债务人仍在经营,没有已知的执行障碍,并且现有文件能够支持债权,债权人可以先启动庭外债务追讨。这一阶段通常包括发送书面付款要求、与债务人谈判、核实代表债务人谈判人员的授权、保存往来通信,并讨论可接受的解决方式,例如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退还货物、将债务转由第三人承担、抵销、交换服务或货物,或者以其他约定方式履行债务。

与债务人的联系可以在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发送付款要求后开始。该阶段的目的,是接触有决定权的人员,记录债务人的答复,确认债务是否被承认或被争议,并判断在启动法院程序之前是否存在自愿解决的可能。

庭外追讨的持续时间取决于债务人的答复和证据情况、债务文件的质量、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其是否愿意提供担保或付款计划,以及是否存在转移或隐匿财产的风险。如果债务人拒绝付款、回避联系、无充分理由争议债务、不履行已同意的付款计划,或者出现无力清偿的迹象,债权人可以转入司法追讨阶段。

在启动司法追讨前,债权人应评估适用的诉讼时效。根据纳米比亚法律,除非适用更长的法定期限,大多数债务的一般时效期间为3年。因汇票、其他可转让债务凭证或公证合同产生的债务,时效期间为6年。经法院判决确认的债务、以抵押担保的债务、税务债务以及法律规定的若干其他债务,时效期间为30年。因国家预付款、金钱借贷、国家出售或出租土地而产生的特定国家债务,可以适用15年的时效期间。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承认责任的,可以中断时效;中断后,时效自承认之日重新计算,如果双方约定了较晚的履行日期,则自该日期重新计算。向债务人送达要求付款的诉讼文件也可以中断时效,但该案件随后必须被持续推进直至取得最终法院裁决。

纳米比亚司法债务追讨可以通过普通民事程序进行;在符合法定程序条件时,也可以在被告提交抗辩意向通知后申请加速法院裁决。具体选择取决于债务性质、证据质量、请求金额是否明确、债务人是否存在真实抗辩,以及债权人能否以可靠文件证明债权。

普通民事程序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请求开始。如果提交的文件符合程序要求,法院会签发诉讼文件,并应将该文件送达被告。在高等法院程序中,被告通常应在传票送达后10天内提交抗辩意向通知。计算该期限时,不包括12月16日至1月15日期间。如果案件针对国家、部长、副部长或在履行公务中的公职人员,提交抗辩意向通知的期限不得少于20天,除非法院准许更短期限。如果民事传票在纳米比亚境外送达,被告出庭期限不得少于21天。

如果被告未提交抗辩意向通知或未对请求作出回应,原告可以申请推进案件以取得缺席判决。在债务案件或确定金额的金钱请求案件中,如果程序要求已经满足,法院或管理案件的法官可以在不听取证据的情况下作出该裁决。如果传票送达后已经过6个月,则只有在向被告送达案件排期通知后,才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提交抗辩意向通知,案件将分配给管理案件的法官。该法官应通知各方案件规划会议的日期和时间,该会议应在案件分配后不迟于15天举行。在会议上,法院确定案件推进计划,并将其制作为法院命令。该计划可以包括诉讼文件、文件披露、证人陈述、专家证据、加速裁决申请、庭审前步骤以及案件推进至审理的时间表。

如果被告已经提交抗辩意向通知,并且债权人的请求属于程序规则允许的类别,债权人可以申请加速法院裁决。该方式可适用于以证明确定债务的文件为基础的请求、确定金额的金钱请求、交付特定动产的请求或腾退不动产的请求;在依法应付时,也可以包括利息和费用。原告支持该申请的陈述应以宣誓方式作出,管理案件的法官会就申请的审查作出进一步指示。

在审查加速裁决申请的听证中,被告可以向原告提供担保,或者通过宣誓陈述,或经法院许可通过口头证言,使法院相信其对请求具有合理抗辩。如果被告既不提供担保,也不能证明存在合理抗辩,法院可以作出有利于原告的裁决。如果被告能够证明存在抗辩,法院将允许其继续抗辩,案件随后依照法院指示继续进行。

案件管理阶段结束后,法院可以进入庭审准备会议。各方应准备庭审准备命令草案,内容包括审理中需要解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无争议事实、证人、证据、加快审理的建议以及其他程序事项。该草案应在庭审准备会议前不迟于4天准备好。随后法院进行正式审理,在评估证据和各方立场后作出裁决。

下级法院的裁决可以依照适用的上诉规则向纳米比亚高等法院提出上诉。高等法院在审理来自下级法院的上诉时,可以接收补充证据、将案件发回进一步审理、维持裁决、变更裁决、撤销裁决,或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必要命令。高等法院的裁决或命令,在法律规定可以上诉或已获准上诉的情况下,可以提交纳米比亚最高法院审理。如果需要上诉许可,而该许可未在裁决作出时提出,则应在被上诉命令作出之日起15天内提交许可申请。民事案件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的,上诉通知应在裁决后21天内提交;如果需要上诉许可,则应在许可作出后21天内提交。最高法院是此类案件的最终审级法院。

在跨境案件中,承认和执行外国民事判决可以构成独立阶段。纳米比亚对指定国家作出的部分民事金钱判决规定了法定登记机制。外国判决如果已经最终生效、内容为支付金钱、可在作出判决的国家执行,并且不属于法律排除的类别,可以在纳米比亚法院登记。登记后,该判决具有与登记法院作出的纳米比亚民事判决相同的效力。执行不得在向债务人送达登记通知后21天届满前开始,也不得在撤销登记申请最终解决前开始。债务人可以基于外国法院无管辖权、案件通知不足、欺诈、违反公共秩序、时效届满、债务已经清偿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抗辩理由,反对登记。

取得可执行裁决后,债权人可以针对债务人的财产和收入启动强制执行。经法院判决确认的债务适用30年的时效期间,但这并不意味着执行措施可以无限期推迟而不产生程序后果。根据高等法院规则,自判决作出之日起超过3年后,不得签发执行文件,除非债务人同意签发,或者法院在通知债务人后恢复该判决的可执行性。

执行措施可以包括扣押资金、扣押并出售动产、扣押并出售不动产、扣押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命令分期付款以及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从报酬中扣款。如果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对执行具有重要意义,法院可以审查其付款能力。如果债务人是法人,该审查可以涉及董事或其他代表该主体的人。法院可以评估收入、支出、财产、债务以及通过分期付款或其他合法方式履行裁决的可能性。

如果执行指向作为主要住所使用的不动产,则适用额外保障。债权人应取得允许对该不动产执行的法院裁决,法院应在考虑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将该不动产作为主要住所使用人员利益的基础上,评估出售是否是清偿债务的最适当方式。规则还要求在出售前进行通知、披露相关情况并进行财产估值。拘留只能与债务人在收到适当通知后未出席或拒绝留在财务状况审查听证中有关;它不是清偿民事债务的通常方式。

追讨债务的另一种途径可以是无力清偿程序或公司清算,具体取决于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对于自然人债务人或可能进入破产程序的财产,如果债权人拥有不少于100纳米比亚元的确定金钱债权,或者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的确定金钱债权合计不少于200纳米比亚元,并且债务人实施了显示其无力清偿的行为,或者事实上已经无力清偿,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应说明债权金额、原因和性质,说明债权是否有担保,如有担保应说明担保内容,并列明所依据的无力清偿行为或证明实际无力清偿的情况。

显示无力清偿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逃避或延迟偿还债务而离开纳米比亚或留在境外;在判决后不履行债务且不指出足以执行的财产;处分财产或试图处分财产,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或使某一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为损害债权人而转移财产;与债权人订立或提议订立全部或部分免除债务的安排;未遵守与自愿交出财产有关的要求;书面通知债权人其无法偿还债务;以及在商人情形下,发布相关通知后仍无法偿还全部债务。

如果债务人是公司,在其不能偿还债务时,可以考虑公司清算。如果债权人对公司享有不少于法定要求金额的债权,并向公司的登记地址送达付款要求,而公司在15天内未付款、未提供担保,也未与债权人达成可接受的解决方式,公司可以被视为不能偿还债务。如果依据法院判决进行执行但未能取得结果,或者法院认定公司不能履行其债务,公司也可以被视为不能偿还债务。清算申请可以由一个或多个债权人提出,包括附条件债权人或未来债权人。

在无力清偿或清算程序中,债权人可以审查债务人在正式程序开始前所作的交易。这在债务人将财产转让给他人、以明显低价出售资产、未取得真实对价而转移财产、偿还某一债权人而使其他债权人未获清偿,或者订立减少可供债权人受偿财产的安排时尤其重要。

如果债务人在没有取得适当价值的情况下处分财产,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可以撤销该处分。债权人还可以对无力清偿程序开始前的某些行为提出异议,如果这些行为使某一债权人相较其他债权人获得不正当优势。例如,如果债务人在无力清偿前不久向某一债权人付款或为其债权提供担保,而当时债务已经超过财产,法院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撤销该行为。

法院还可以审查以优先照顾某一债权人为目的的行为。如果债务人与他人共同采取行动,损害债权人利益或不公平地改善某一债权人的地位,该交易可以被撤销。参与该交易的人可能被责令赔偿财产集合所遭受的损失,并可能被责令向该财产集合支付额外金额。

如果法院撤销这些行为,已经从债务人财产中转出的财产或价值可以回到财产集合中。这可以增加可用于清偿债权人请求并支付破产程序或清算费用的资源。

如果您需要纳米比亚债务追讨方面的支持,Grandliga 可以在每个阶段协助处理案件:分析债务人和文件、核查登记和商业状态、准备付款要求策略、进行和解谈判、评估诉讼时效、推进法院程序、评估取得加速法院裁决的可能性、承认和执行外国民事判决、针对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及在法律上具有依据时采取与无力清偿有关的追偿步骤。

10.01.2025
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