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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索托的债务追讨流程首先会评估债务人的偿付能力、其活动领域、商业历史、是否存在债务的书面证据、当前的法院案件和执行程序,以及对债务提出异议的可能性。这一评估决定了在追偿过程中代表客户所采用的策略。
如果债务人目前没有关于追债的法庭案件或未决的法院判决,并且他正在积极从事其活动,那么建议进入非正式的庭外追债阶段。
此阶段涉及与债务人积极谈判,达成协议以支付债权人的债权或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例如,退回货物、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交换服务或货物)。
与债务人的互动始于通过邮件、电子邮件、电话或即时消息发送通知之后。这个过程包括与债务人的密切沟通,以施加持续的压力。主要目标是与关键决策人建立联系,以尽快收回债务。
非正式庭外催收的平均时间最长为 60 天(已商定分期偿还债务计划的情况除外)。如果这个阶段没有带来预期的结果,或者经过初步分析后发现它不适用,您应该通过法院进行追偿。
在开始合法追讨之前,值得注意诉讼时效。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为8年。债务人承认债务,或者部分清偿债务、债务利息的,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莱索托的债务追讨是通过普通和简化司法程序进行的。
普通诉讼是通过向法院提交初始申请来启动的,之后,登记官如果申请符合程序要求,则登记并发出传票,要求被告出庭。申请书必须附有将在听证会上传唤的证人名单以及申请人所依据的所有证据。
收到传票后,债务人有7至30天的时间向法院提交辩护意向通知。该期限取决于被告距离法院所在地的距离。如果被告提交了辩护意向通知,书记员会将案件转交给主审法官。自收到债务人异议报告之日起十四日内,申请人可以对异议提出答复。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则视为其拒绝了异议书所包含的所有事实主张。申请人答复的,被告有权对申请人的答复进行答辩。
如果被告已提交了辩护意向通知,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原申请中列出的每一项索赔作出简易判决,包括利息和费用索赔,但前提是该索赔:基于明确的书面文件,并涉及特定的金。原告的陈述必须以宣誓的形式作出。尽管可以在案件计划会议上确定听证日期,但管理法官必须对简易判决申请的听证作出指示。在简易判决申请的听证会上,被告可以:向原告提供担保;或者通过宣誓书或口头证词让法庭相信他对该索赔有有效的辩护。如果被告未能提供担保或者未能说服法庭,法院可以作出有利于原告的简易判决。否则,法院将继续按照批准的计划审理该案件。
一旦案件分配给主审法官,主审法官必须通知各方计划会议的日期和时间,计划会议必须在分配后 30 天内举行。无论当事人是否在会议前提供案件管理计划,法官都必须在会议时确定该计划的内容,并以法院命令的形式批准。
案件管理会议结束后,法官将安排初步听证会。原告有义务主动与被告沟通,共同准备初审裁定草案。该草案必须在听证会日期前至少 4 天准备好,并包括诉讼中需要考虑的所有事实和法律问题;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计划听取证词的证人名单;当事人拟提交的证据清单;优化司法程序和其他程序方面的建议。
接下来,法院会进行庭审,在所有证据和各方结论结束后,法院会在各方之间进行辩论并做出裁决。
地方法院的判决可以在判决作出后的 21 天内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对于高等法院的裁决,当事人可以在裁决作出后的15天内向莱索托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法庭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不得再上诉。
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必须启动执行程序。法院判决可以在8年内提交强制执行。作为强制执行法院判决的一部分,债权人的债权可以通过扣押和注销债务人账户中的资金来满足;扣押债务人的动产和不动产并将其出售;扣押、没收无形资产;夺取公司的法人权利。
向公司追讨债务的另一种选择是清算程序。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或公司 75% 以上的已发行资本已经丧失或对债务人的业务毫无用处,则可执行该程序。法院判决、裁定的债务,部分或者全部未执行完毕的,视为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如果向法院证明该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并考虑到公司的或有负债和预期负债。
在破产程序中,如果债务人的资产不足以完全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可以撤销债务人意图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交易。此种交易包括在清算程序开始前一年内达成的交易,特别是:1)债务人收到的报酬或者利益的金额低于对方当事人收到的报酬金额的交易; 2)与关联方达成的交易; 3)为以前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取消此类交易可以收回债务人损失的财产,增加清算数额,从而有助于更全面地清偿债权人的债权。
如果您对莱索托的国际债务追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支持,我们公司随时准备提供专业协助,以有效解决您的财务问题。请联系我们以获取更多信息以及我们专家的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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