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讨论您的案例
我们将分析并提出建议
洪都拉斯的债务追收程序首先评估债务人的偿付能力、其活动领域、商业历史、是否存在债务的书面证据、当前的法院案件和执行程序,以及对债务提出异议的可能性。这一评估决定了在追偿过程中代表客户所采用的策略。
如果债务人目前没有关于追债的法庭案件或未决的法院判决,并且他正在积极从事其活动,那么建议进入非正式的庭外追债阶段。
此阶段涉及与债务人积极谈判,达成协议以支付债权人的债权或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例如,退回货物、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交换服务或货物)。
与债务人的互动始于通过邮件、电子邮件、电话或即时消息发送通知之后。这个过程包括与债务人的密切沟通,以施加持续的压力。主要目标是与关键决策人建立联系,以尽快收回债务。
非正式庭外催收的平均时间最长为 60 天(已商定分期偿还债务计划的情况除外)。如果这个阶段没有带来预期的结果,或者经过初步分析后发现它不适用,您应该通过法院进行追偿。
在提起法律诉讼之前,您应该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时效期限为10年。 对于与收取零售商品销售成本相关的索赔,时效期限为 1 年。 错过时效期限的后果仅在债务人要求的情况下适用。时效期限因债务人承认债务的任何行为而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洪都拉斯法律规定通过普通司法程序、简易程序和签发付款令进行司法追收债务。
通常的司法程序是向法院提交索赔书,然后法院决定接受索赔,通知被告并准备根据案情审议案件。通常的司法程序适用于索赔金额超过 50,000 洪都拉斯伦皮拉的案件,或索赔金额无法大致估计的案件。在诉讼中,当事人必须由律师代理。
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后,向被告送达诉讼请求副本及其附件,并请被告在30天内对诉讼请求作出答复。在对诉讼请求的答复中,被告应当陈述其反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并援引其认为适当的实质性反对意见。被告必须承认或否认原告陈述的事实。法院可能会将被告的沉默或回避反应视为默认对他不利的事实。此外,被告可以承认原告的一项或多项索赔,或一项索赔的一部分。
如果在答辩期限届满后,被告在收到适当通知后仍未参加诉讼程序,则宣告其未出庭。被告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出庭的,并不妨碍诉讼程序的继续进行,其缺席不能被视为承认事实。如果知道被告的下落,则承认被告未能出庭的决定将通过他的地址通知他。否则,将通过公告进行通知。今后,除结束程序的决定通知外,法院不会向被告发送任何其他通知。未能出庭的被告可以随时进入该程序,在其所处状态下接受该程序,而没有机会返回到先前已执行的操作。
在提交诉讼答辩或宣布未出庭后,法官应传唤各方参加初步听证会,并说明听证会的日期、星期和时间。听证会必须在传票发出之日起 20 天内举行。
在预审中,法官应鼓励各方就申诉达成协议,提出解决冲突的方案或解决各方争议的备选方案。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也不接受法官的建议,听证会将继续进行,以解决双方提出的可能妨碍诉讼程序合法继续进行和最终裁决的任何程序缺陷。
如果双方就所有事实达成一致,并且审判仅归结为法律问题,则预审听证会在法官就争议问题听取双方意见后结束。当所有要出示的证据仅由审判中已出示的文件组成时,预审听证会也结束。
如果证据不仅限于文件,法院将安排听证会以接收和审查此类证据,并在当事人无法自行提供的情况下要求提供。在完成证据审查并在案件听证会结束前,双方将有机会进行最后陈述。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宣布会议结束并结束案件的听证。从这一刻起,法院开始计算十天的期限以作出判决。
简化司法程序适用于索赔金额不超过5万洪都拉斯伦皮拉的案件,以提出索赔的方式实施,法院在5日内作出受理索赔的决定。如果申诉书被接受,法官将在接受顺序中注明听证会的日期和时间,听证会将在送达传票之日起不早于十天且不迟于二十天内举行。
如果索赔金额不超过5,000洪都拉斯伦皮拉,则此类案件不强制要求律师参与。但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由专业律师辩护和代理,那么另一方也必须得到同等的辩护。
被告未出庭并不妨碍案件的审理。如果被告出庭,听证会将从尝试调解开始,调解将根据正常程序中为初步听证会制定的规则进行。如果达不成协议,原告必须维持其主张,而被告则必须提出反对。然后,双方出示证据并向法庭做出最终陈述。法院随后结束听证会并在接下来的 5 天内做出决定。
签发付款令的程序适用于有记录且金额不超过 200,000 洪都拉斯伦皮拉的债务追收。为了实施这一程序,债权人必须提交发出付款令的请求。如果法院认为请求符合程序要求,则将发布命令,指示债务人在 20 天内偿还债务,或在同一期限内出庭,并书面概述法院认为其不应支付全部或部分请求金额的原因。如果债务人未出庭,法院应发布命令,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追回索要的金额。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对命令提出上诉,债权人的索偿要求将根据索偿金额按普通或简化法院程序审理。
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可以在判决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提出上诉。该投诉将在有相关方参与的法庭听证会上进行审议。听证会结束后,上诉法院将在10天内做出决定。上诉法院的裁决可在有争议的裁决通知之日起 20 天内向洪都拉斯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最高法院考虑申诉后作出裁决,该裁决自宣布之日起生效,不得上诉。
一旦判决成为最终判决,债权人必须获得执行令并启动执行程序。最终法院判决可以在生效之日起2年内提交执行。作为执行法院判决的一部分,债权人的债权可以通过扣押和注销债务人账户中的资金来满足;扣押债务人的动产和不动产并随后出售;扣押和没收证券、股息和金融工具;逮捕并控制该公司。
如果债务人有无力偿债的迹象,债权人应考虑债务人破产的选择。立法规定了破产的一些特征标志,其中包括债务人无法履行其流动债务和逾期债务,或者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来偿还债务,或者债务人关闭其经营场所的情况。在此阶段,如果债务人的资产不足以完全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则可以取消债务人造成债务人损害或剥夺其资产的交易。在此类交易中,我们应特别强调: 无偿交易和有偿交易,即债务人获得的利益明显低于向其提供的利益;债务人为欺骗债权人而进行的任何交易,前提是债务人的交易对方知道这种欺骗行为。这样的交易被取消后,有可能将债务人因这些交易而失去的财产追回,从而增加清算财产的总额,以满足债权人的要求并支付破产程序的相关费用。
如果您对洪都拉斯的国际追债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支持,我们公司随时准备提供专家协助,以有效解决您的财务问题。联系我们以获得更多信息和我们专家的专业支持。
我们将分析并提出建议